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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有待立法规范

作者:密云旅游
日期:2019-11-25 09: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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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景区一票制的争议仍在继续,但仍有一些景点正在积极实施。 今年6月29日,“中国商业新闻”深入报道了景区门票系统如何跟上时代步伐。 支持者认为,一票制节省了管理成本,增加了景区收入;反对者认为,一票制涉嫌捆绑销售,以增加游客的旅游成本。 报告发表后,一些网友评论或反对或支持景区一票制度。

无论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是如何收集的,都不能回避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的问题。 “中国商业新闻”记者发现,一些景点的门票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提款机企业的唐僧肉,甚至是个人的小金库。 门票收入的去向是多种多样的,甚至一些景点的门票收入也是不透明的。 接受调查的行业专家认为,景区门票收入的分配应根据法律加以改进,必须尽快研究和促进景区管理体制的改革。

景区门票收入到底在哪里?

自今年六月一日起,黄山风景名胜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执行规定,原则上实行一票制。 事实上,早在2009年,黄山价格局就明确表示,黄山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是在调整黄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过程中进行的。

根据黄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缩写:黄山旅游)2018年发布的黄山风景区门票价格政策。 黄山风景名胜区自2009年5月1日调整门票价格以来,2009年5月1日继续实施。 这意味着黄山风景名胜区的门票已经连续九年没有涨价了。

虽然连续九年没有提高价格,但黄山风景区的门票价格仍然不低。 根据政府年初的工作报告,黄山风景区的门票也应该降低。 一位关注景区门票价格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商业新闻”。

黄山旅游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全年景区总收入3368700元,收入178390.68亿元。 此外,2018年黄山旅游的目标是全年接待346万游客。 这么多的票在哪里结束?

黄山市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依法收取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偿使用费。 黄山风景名胜区经营者应缴纳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偿使用费。

2009年,黄山市价格局明确表示,黄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为23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为6元。

根据黄山旅游公司1996年8月13日与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授权管理协议。 黄山旅游公司每年应向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支付50%的门票收入减免和票房成本。 黄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使用期限为2036年底。

黄山旅游业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黄山旅游业为黄山管理委员会收取资源,共收取3.57亿元门票和遗产保护费。

巧合的是,没有一个人。 根据峨眉山旅游有限公司和峨眉山旅游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与峨眉山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和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门票收入扣除旅游门票生产费用,游客人身保险费用,峨眉山旅游景观保护基金等,支付营业税后50%支付给峨眉山。

除了相关的税费和资源支付费用外,门票专用费和遗产保护费基本上都在公司内。 业内人士说。

门票收入分配后,管理委员会和景区经营者如何使用这笔钱。 一般来说,管理委员会将资金用于景区的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

然而,并非所有景点都为保护和建造门票。 除了私人景点外,一些国有景点的门票收入也各不相同:一些政府项目与景区无关。 一些广告费用用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另一些用于为个别官员购买新的摄影设备。 有些人甚至成了个人的“小金库”。当谈到国内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时,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国商业新闻”记者。

海南省旅游协会秘书长王建生向媒体承认,中国一些景点的门票收入往往成为地方政府提款机。 北京联合大学教授窦群说,在地方政府看来,景区的门票收入并不多,但却是真正的金银。 就像印钞机每天都记录下来。 此外,安徽省风景名胜区负责人透露,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每年需要多少资金,有时也没有固定的比例。

除了相关部门外,一些公司还将从门票中抽取。 例如,两家公司从张家界的门票上提取了公路建设费。这条路不是景区内的一条路。

据媒体报道,焦作云台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多年来为官员提供了各种最新的相机。 此外,还私人印刷了风景名胜区的门票销售收入。 业内人士认为,除了缺乏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外,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也几乎失控。 。

迫切需要立法来促进管理体制的改革。

《风景名胜区条例》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的支付费,应特别用于保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财产的所有权利和使用权利。

显然,根据上述规定,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 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规定只是总结,似乎过于普遍的门票收入具体使用范围,以及如何收取付费。 没有具体的说明,也没有具体的方法来实施,所以地方有很大的酌处空间,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门票收入。

仅就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偿使用费而言,一些地方还没有收取相应的费用,因为国家没有正式引入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偿使用费。 例如,原计划上市的普陀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从未履行支付景区资源的义务。 根据风景名胜区的有关规定,风景名胜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的有关规定缴纳风景名胜资源的有偿使用费。 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家和浙江省还没有正式引进有偿使用风景名胜资源的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价格局、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的批准。 目前,普陀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不收取。 。

然而,为了保证景区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在一些地方引入了景区资源的有偿使用管理方法。 例如,张家界在2015年制定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资源支付管理方法。 资源补偿费是市人民政府依法向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经营和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 应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实现专项资金。

一位景点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中国尚未在国家一级颁布关于门票收入具体使用范围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更加随意。 一些政府部门倾向于以资源使用和基本建设费用的名义支付相当大的门票收入。

可能已经意识到,部门缺乏法律法规,部分地方为了规范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管理。 专门制定了景区资源支付费用和景区门票收入管理方法。 例如,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有偿利用和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管理方法。 这些措施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收集的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支付费和风景名胜区门票的收入,应当全额支付给同一地区的国库。 风景名胜区资源的有偿利用和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包括在同一水平的预算管理中,特别是对风景名胜区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风景名胜区财产所有权人的赔偿不得调整或转移到其他用途。 此外,该方法还明确了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和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的征收,即收集和具体使用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照上述措施,管理风景名胜区以外其他世界文化遗产的门票收入。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胡兴斗说,他应该有效地规范景区的门票收入管理,以避免景区成为提款机、唐僧肉和小金库。 迫切需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确门票收入的具体使用范围,除了促进风景名胜区,特别是国有风景名胜区,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门票问题,促进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和更重要的一点。 景区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推广迫在眉睫。 记者杨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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