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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旅游局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许可办事指南

作者:密云旅游
日期:2020-01-02 11:28:54
阅读: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申请设立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法人。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一)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30号令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六、申请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旅行社的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1、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2、传真机、复印机;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设立申请书 内容包含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址,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 2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履历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1份。 3 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各1份。 4 经营场所的证明 (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二)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 5 营业设施、设备的证明或者说明 (一)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二)传真机、复印机;(三)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审批决定证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四、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6号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0818-2134501。

十六、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达州市旅游局旅行社资格证遗失补发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损毁或遗失,申请换发或补发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一)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30号令第十一条: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损毁或者遗失的,旅行社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者补发。申请补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的,旅行社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刊登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

(二)申请条件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第30号令第十一条。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六、申请条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及副本损毁或者遗失的,旅行社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已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或者省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刊登损毁或者遗失作废声明的报刊或截图 电子材料1份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审批决定证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四、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6号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0818-2134501。

十六、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达州市旅游局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变更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一)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二条:旅行社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登记后,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申请条件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二条。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六、申请条件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出资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到在变更登记后,持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旅行社变更事项申请表 电子材料1份 2 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子材料1份 3 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1份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审批决定证件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十、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四、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6号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0818-2134501。

十六、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达州市旅游局旅行社注销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二、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注销。

三、事项决定权

市级。

四、法定依据

(一)权力来源(设立依据)。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依据。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第十二条。

五、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六、申请条件

已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七、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样本 申请材料出具部门 备注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文件 电子材料1份 2 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纸质材料1份 3 旅行社注销申报表 电子材料1份 八、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

窗口办理:1次

九、审批决定证件

《关于同意注销**旅行社批复》

十、办理时限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一、数量限制

无限制。

十二、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三、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四、办理地点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86号窗口

十五、咨询电话

0818-2134501。

十六、监督电话

四川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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