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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今年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作者:密云旅游
日期:2020-07-19 06: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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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60岁(包括)老年人可以享受保险。

呼和浩特日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老龄化办公室了解到,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我市老年人的社会保障。 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保障制度中的补充作用,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年,我市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户籍(包括新城区塞汉区惠民区玉泉区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Tummet左旗武川县)。 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享受保险。 政府支付的保险费为每人15元。 保险期从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4日.. 被保险人在全国范围内(香港、澳门和台湾)因意外伤害而死亡或住院。 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支付意外残疾保险或意外医疗保险。 意外伤害包括室内外及公共场所的意外伤害(如跌落的坠落物体、行走、跌倒、电击、溺水等)以及参与公共场所的交通工具。 总保险金额为每人25000元,其中意外死亡和残疾保险金额为20000元(包括门诊和住院),保险金额为5000元。

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老年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24小时可致电中国人寿索赔服务线95519,接受索赔指导。 在不同的地方发生保险事故时,当地的中国人寿保险分行可以根据保险条款申请索赔。 被保险人在与保险年度发生两次以上事故时,可以申请赔偿。 同样的事故造成的损害的成本不会重复索赔。 对于材料准备齐全的案件,简易案件2天结案3天结案5/10工作日结案..

报告危险呼叫:95519;咨询呼叫:0471/39617010471/6292026。 记者梁静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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